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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作者: 来源: 上传:zjzx 供图: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室学习工作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收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工作安排

1.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实验中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2.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开展好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以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契机,各学院(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同时,依托实验室积极宣讲教学实验室安全常识,充分利用教学实验室的有效空间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3.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实验室责任体系。各学院(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和运行情况,组织人员识别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并建立清单,开展做好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

4.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各学院(部)实验室进行检查和督促隐患整改;各学院(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整改掉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顽疾,彻底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的意义,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结合专业特点,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线上线下,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筑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引导大家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将安全意识贯彻到行动中去。

3.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技能培训,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为“一流民办学校”建设做出贡献。

4. 请各学院(部)在6月30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形成书面小结(包括实验室仪器信息核查情况反馈、大型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室简介、安全警示标识、期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暑假值班情况等内容),报送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

联系人:张文银;电话:6881580;邮箱:645965940@qq.com。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