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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作者: 来源: 上传:zjzx 供图: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20〕219号)精神,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指示精神的同时,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单位自查(2021年6月23日-6月28日)

根据《信阳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各单位应在暑假前组织实验室全面清理环境卫生,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排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危险源管理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并明确责任,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力争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现场检查及落实整改

(1)现场检查(2021年6月29日-6月30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部门)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2)落实整改(2021年7月1日-7月2日)。

各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逐项整改落实,并向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能立整立改的要立整立改,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不能立整立改的要形成整改工作计划。

二、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暑假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在消除仪器设备、气瓶、消防器材、防盗设施等潜在安全隐患后,关闭门窗水电,加贴封条(附件2)。

2.暑假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经单位审批后。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提交《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附件3)备案,做好值班安排。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严禁假期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二)做好仪器设备及家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1.放假前做好水、电、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并做好档案记录,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等灾害事故。

2.放假前应对仪器设备及时检修。小型贵重仪器、工具、贵重材料应入柜、入库。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做好实验室建设相关工作。各在建实验室项目(包括进行施工改造、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暑假时间这一窗口期,按照工程进度表,落实建设任务。各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寝教楼管理中心做好楼宇管理工作。

三、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冰箱等规范管理,特别是对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等危险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切实做好台账记录;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清点、分类、收集、保存等工作。

四、强化实验室值班和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1.各实验室应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因强对流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2.各单位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巡检。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并按照《信阳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1)、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附件3)、暑假实验室值班表(附件4)等纸质版(单位盖章)请于2021年7月2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645965940@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422室,联系电话:6881580。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实验室封条

3.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

4.暑假实验室值班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