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统计内容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各个表格的具体名称如下:
简称 |
报表名称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综表一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任务安排
资产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财务处负责基表七;各相关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综表一以及全校数据汇总上报。负责单位需完成数据统计、填写、报送报表,协助单位协助负责单位完善相关报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
序号 |
简称 |
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资产处 |
各相关学院 |
2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资产处 |
各相关学院 |
3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教育学院 |
资产处 |
4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各相关学院 |
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5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各相关学院 |
人事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6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各相关学院 |
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7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8 |
综表一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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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进度安排
2020年7月13日—9月1日:各负责单位完成数据统计;
2020年9月2日—9月1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与完善,并对数据进行首次提交;
2020年9月11日—9月13日:对提交校验出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反馈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数据的修正;
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再次校对、修正数据,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
2020年9月19日—9月30日:报送网络版数据、纸质版数据。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2.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5965940@mqq.com,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422室。
4.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5.联系人:张文银联系电话:6881580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