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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作者: 来源: 上传:zjzx 供图: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统计内容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各个表格的具体名称如下:

简称

报表名称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任务安排

资产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财务处负责基表七;各相关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综表一以及全校数据汇总上报。负责单位需完成数据统计、填写、报送报表,协助单位协助负责单位完善相关报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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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简称

报表名称

负责单位

协助单位

1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资产处

各相关学院

2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资产处

各相关学院

3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

教育学院

资产处

4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各相关学院

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5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各相关学院

人事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6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各相关学院

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7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财务处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8

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20年7月13日—9月1日:各负责单位完成数据统计;

2020年9月2日—9月1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与完善,并对数据进行首次提交;

2020年9月11日—9月13日:对提交校验出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反馈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数据的修正;

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再次校对、修正数据,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

2020年9月19日—9月30日:报送网络版数据、纸质版数据。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2.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5965940@mqq.com,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422室。

4.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5.联系人:张文银联系电话:6881580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