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数据填报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文件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好暑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各学院须于9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实验室环境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换实验室最新课程表,安排实验室人员全面、彻底地对实验室进行清扫,营造整洁、安全的实验室环境,迎接新学期。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
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意识,重视实验室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措施,组织人员查看所辖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院领取本学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记录本》后,须认真、规范地填写相关内容。
三、实验室设备和低值易耗品保障工作
(一)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批准的教学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核对采购到货情况,及时与资产处沟通,确保本学期所需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准确、及时到位,保证教学之需。
(二)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需求,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着手准备2023-2024学年教学用仪器设备采购、实验室新建(或改造)及第二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
四、仪器设备检查维护工作
各单位要在开课前做好实验室软件安装、升级及硬件设备的维护、检修和调试工作。各学院在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进行全面检查、调试时,须确保设备干燥和处于良好的环境后方可对仪器设备通电运行。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通过OA系统报修,确保仪器设备状态良好。
五、实验室改造及新建项目核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批准的实验室改造计划,对假期期间已完工的改造项目组织检查,按照改造内容的要求一一核查,确认施工符合项目要求,并检查水、电、门、窗等基础设施,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对尚未完成或未开始施工的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与资产处沟通,确保项目及时完工,满足使用要求。
六、实验室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实验室安全宣传知识上墙,确保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工作守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
七、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与实施
新入校的师生在开展实验之前,各学院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好“开学第一课”,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和实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提前谋划布局本学期实验室2023级新生安全准入培训及考试等工作,确保准入率100%。
八、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限时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安全、有序、顺利开学。各实验室负责人要系统全面地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水、电、气、通风情况;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实验室工作日志的填写规范、收集存档、补充等。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以简报形式下发给各学院。
请各学院于9月8日前安排专人完成上述相关事宜,并填写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台账》(附件1)。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台账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