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障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严格落实教育厅及学校开学工作部署要求,扎实筑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线,现就新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坚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
各单位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清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常态化推进实验室日常管理、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安全责任,健全管控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全员、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落实到具体个人,切实压实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强化防控举措,提升防范能力
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准入考核及应急处置培训,严格执行实验风险评估、个体防护、全过程安全管控等制度。聚焦重点场所、重要危险源及关键实验环节,细化防控举措,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全面自查,闭环整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在开学前完成实验室全覆盖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强磁强电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关键领域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闭环式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务必当场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临时防控措施,严防安全风险。各单位主管领导需牵头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全程督导问题整改落地。
(二)规范物资管理,严控危险品全流程风险
各单位对照学校核定的教学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核对物资到货情况,主动对接资产处,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实验物资足额、及时到位。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实行学院专人统一采购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采购、违规存放、擅自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守危险品管理规范。
(三)严格风险评估,规范实验项目开展
各实验项目负责人、课程任课教师为实验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对实验全过程开展全面危险源辨识、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针对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全程指导实验人员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实验项目,一律不得开展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
(四)精准分级分类,完善动态台账管理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精准摸排各实验室危险源类型、数量及风险等级,规范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其中I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须按要求报备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五)深化安全教育,抓实准入培训与应急演练
扎实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聚焦新生、新入职教师等重点人群,高质量开展实验室安全“开学第一课”。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规范实验室出入登记管理,严禁不符合准入条件人员进入实验室。提前谋划部署2026级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全员参训、全员通过,准入率达100%。定期组织实验室消防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实验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流程、灭火器使用方法及逃生自救技能,任课教师具备应急疏散组织能力。
(六)细化日常管控,优化实验运行环境
全面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学检查,重点对大型精密设备进行开机前安全核验,细致做好设备防潮、防尘、防漏电、防老化等养护排查,确保所有仪器设备性能完好、运行正常,满足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需求。提前完成实验室清洁整治工作,畅通安全疏散通道,规范设备物资摆放,打造整洁、规范、安全的实验环境。
(七)核查改造项目,保障设施安全合规
针对假期完工的实验室改造、新建项目,各单位须对照学校批复的改造方案,逐项核查施工质量、建设内容,全面检查水、电、门窗、通风等基础设施,确保所有项目符合安全运行标准。对未完工、未开工的在建项目,主动对接资产处跟进推进,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及时投用。
(八)压实制度落实,规范实验运行秩序
实验中心主任切实履行实验室管理岗位职责,牵头落实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安全操作、风险管控等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安全宣传知识上墙公示,及时更新安全信息公示牌,督促师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工作守则,依规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九)抓实数据填报,确保统计真实规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深入研读文件要求,精准把握统计指标内涵,严谨开展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规定时限完成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树牢风险意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举措,压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全力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请各学院于8月29日前,对照上述工作要求完成全面自查,如实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台账》(附件1)并按要求报送。
学校将择期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场所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8月24日